为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、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〉的通知》规定和省、州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会议精神,经研究,决定举办2018年度全县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(含单位合同工和临聘人员)、乡镇(街道)干部职工(含扶贫公选队员)、“两新”组织人员等入党积极分子。
二、培训时间
2018年5月7日(星期一)报到,5月8日至10日集中培训。
三、报到培训地点
中共龙山县委党校
四、相关要求
1、本次集中培训,不收取培训费用。需在县委党校住宿的,按上次申报情况办理住宿手续,其他参训人员不提供住宿。
2、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,及时通知参训对象按时参加培训。
3、各参训人员要妥善安排好相关工作,处理好工学矛盾,培训期间严禁请假,累计请假超过规定学时,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旷课的,取消培训资格。
中共龙山县委组织部
2018年5月3日
2018年5月3日